为持续推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,武汉市环保局组织草拟了《武汉市“散乱污“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》,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至2018年11月25日24时。
11月27日,记者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了解到,目前全省已启动“散乱污”企业集中整治行动,关停整治有了明确“时间表”,全省多地、多部门正在联合进行全面排查摸底。
12月26日,记者从城关区政府获悉,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,该区出台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方案,从本月起按照关停取缔和整合搬迁、升级改造三个类别整治不达标企业,力争在2019年6月底前,纳入整治清单“散乱污”企业实现清零,达标排放,并杜绝已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异地转移、死灰复燃。
方案所指的“散乱污”企业,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,未办理发改、经信、土地、规划、环保、工商、质监、安监、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,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。“散乱污”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有色金属熔炼加工、橡胶生产、制革、化工、铸造、丝网加工、轧钢、耐火材料等的印刷、家具、钢结构、人造板、注塑等行业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、相关审批手续不全、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中小型制造加工企业、作坊,以及汽车维修露天喷涂点等。
“散乱污”企业,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、排污超标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企业。此次行动将结合摸排实际,分地区、分类整治。
据介绍,此次集中整治的“散乱污”企业指不符合产业政策、规划选址不当、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、装备水平低、环保设施差、缺少一项或多项土地、环保、工商、质监等手续,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(包括但不限于有色熔炼加工、橡胶生产、制革、化工、陶瓷烧制、铸造、丝网加工、轧钢、耐火材料、碳素生产、石灰窑、砖瓦窑、废塑料加工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涂料、油墨、合成革、橡胶制品、塑料生产、化纤生产等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,使用溶剂型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、家具、钢结构、人造板、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,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涉及VOCs排放企业)。其中,“散”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;“乱”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、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、违法违规建设、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;“污”是指违法违规排放、超标排放废水、废气、废渣的企业。
本文由9090.com-9090com皇冠贵宾会『Welcome』发布于产品新闻,转载请注明出处:不契合城市和乡村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行业布
关键词: